工作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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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审议通过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工作组织的调整方案

近期,发展规划部向学校汇报了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工作组织的调整方案,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。此次调整是落实学校领导指示精神,根据工作进展需求,集合多方意见的结果,体现出如下特点:

 

一是增设北京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暨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咨询委员会。根据2012年学校暑假战略会议的研讨精神,为有效推进北京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,此次调整增设北京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暨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咨询委员会。该委员会将负责为北京大学章程制定、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以及相关体制改革提供咨询,由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方面的领导、学校老领导、学者专家三个方面构成。

 

二是调整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委员会组成。将原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委员会和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工作组合并为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委员会。新的委员会将由学校领导班子、校长助理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医学部有关领导、院系医院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组成。

 

三是调整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委员会秘书组。秘书组仍设在发规部。组长由杨开忠秘书长担任,副组长由发规部常务副部长、副部长及两办相关副主任担任。成员主要由发规部和两办工作人员构成。聘请前副校长张国有为顾问。

 

作为章程起草工作的组织主体,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起草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,下设工作组和秘书组。自成立至2011年期间,主要致力于修改起草北大章程和《大学章程》丛书编篡的相关工作。近两年来,高校章程的制定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。北大“十二五”规划中特别提出“章程驱动、体制创新”的主要任务。2012年1月1日,教育部31号令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开始实施,对高校的章程建设工作提出进一步的指导。2012年2月13日,学校寒假战略研讨会进一步明确了章程建设是我校的重要工作之一,周其凤校长要求根据教育部的安排和时间表,加快推进章程建设。2012年9月13日,朱善璐书记专门听取了章程工作进展汇报,强调章程制定是我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工作,要注重质量,切合实际,指导北大全局工作;要立足校内,胸怀全国,放眼世界,在世界一流大学之中竖起制度旗帜;要突出重点、难点,集中力量加快推进。

 

此次进行的组织工作调整,将更进一步推进章程建设相关工作的全面开展,力争尽快形成《北京大学章程》讨论稿及系列成果。